□然玉
  近日廣州市民劉小姐向記者吐槽,其在歐洲旅游時弄丟一部iPad,所幸有好心老外撿到後按圖索驥找到失主,並自掏郵費寄回廣州。誰知失主領取失物時,卻被告知要繳10%行郵稅。廣州海關人員回應稱,對不在減免稅範圍之內的入境物品征收行郵稅合法合規。除非是當事人提供相關證明,證明該物品是在國內購買的或者是出境時攜帶的,才會給予相應票貼減免稅。(2013年12月31日《南方都市報》)
  拾金不昧、千里寄回,原本是十足正能量的心靈雞湯,卻不想一紙稅單毀掉了這份“溫暖”。在一些民眾看來,當地海關不分青紅皂白草率徵稅,簡直霸道貪婪而無可救藥。尤其在“洋雷鋒”耀眼人格的烘托之下,海關工作者的形象,頓時又變得矮小、黯淡不少……當然了,吐槽歸吐槽,此事到底誰是誰非,還真不能任由情緒好惡來評判。“郵寄iPad入境,征收10%行郵稅”,海關部門只是照章辦事,似乎既沒越界也沒濫權,憑什麼動輒得咎?事實上,劉小姐平白無故多交200稅金,與自身做法欠妥不無關係。一來,她未保留境內商品購物發票;再者,當初出境也不曾填寫申報台北港式飲茶單———時至今日,沒有任何書面證據,可以佐證該iPad確系“自有”,又怎怪海關抓住機會“依法收稅”呢?
  所以說,在既有的法律框架內,廣州海關所作所為,並無任何過失之處。然而,現有法律關於海關徵稅的相關規定,是否真正合理,則顯然是另一個問題了!在此方面,公眾一商務中心直怨念頗多。一方面,覺得海關免稅政策覆蓋太窄,而徵稅額度卻一貫偏高;另一方面,則對某些技術操作持不同意見。比如,關於自帶物品的認定標準。再比如,出境申報尺度的忽嚴忽松。
  劉小姐的遭遇,獲得了輿論的廣泛回應,實則是因為,迎合了民眾關於“海關徵稅”的質疑情緒。一種觀點認為,海關為了多收稅,不惜忽略那些明顯的證據,而選擇僵硬地套用法律文本——— “劉小姐的iPad存有私人資料,且有使用痕跡,竟仍不被採信為室內裝潢“自帶物品”,難道不匪夷所思嗎”?於此質問,或許只能作此理解:職能機構習慣通過套用規則,獲得某種確定性,故而未必會有個體的隨機應變。這種“僵化”,是一種中立的習性,並無太多主觀惡意。
  一部iPad引發的徵稅風波,將海關又一次推到了風口浪尖上。然而,輪番的反對之聲,未必都是就事論事的表達,更多的還是夾雜了我們由來已久的抱怨。這其中,有呼籲關稅更多讓利於民間的訴求,有號召出入境流程更人性化和便利化的期待,凡此種種已經超越了關於劉小姐遭遇的評價。可以預見,現實格局不變,即便是“西服照章辦事”,在下一個節點,海關部門也難免又要躺著中槍了。
  (原標題:“照章辦事”的海關,為何會躺著中槍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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